来源:传播淫秽物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8 11:15:02浏览72次
根据规定,凡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向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相关规定:
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不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籍、期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严重行为。
宪法要素
(一)客体要素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会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尤其是青少年,也容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社会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书刊、报纸、图片、电影、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和印有淫秽文字和图案的生活用品等。传播方式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是变脸、故意在艺术作品中加入淫秽情节、故意在小说中加入淫秽描写等。
(2)客观要求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传播淫秽书刊、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是一种严重的行为。
传播意味着广泛传播。应当指出,本罪的“传播”不同于以特定方式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例如租金、付费放映和其他以获得某种报酬为目的的使用行为,都不是本罪的“传播”。这种犯罪的传播方式包括广播、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出版等。
1、广播行为,一般是指传播音像淫秽物品。
2.借出是指出租人转移对淫秽物品的占有,借款人在一定时间内使用淫秽物品。它不能是为了利润,行为者也没有获得对价的目的。
3.运输是指以运输方式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是指行为人携带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
如果犯罪者携带淫秽物品供自己使用,这不能被视为犯罪。精华阅读: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条件,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上传淫秽物品是指行为人在互联网上加载淫秽电影、表演、动画、视频文件、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短信等淫秽物品并将其公开的行为。例如,它..点击阅读
5、展示行为,即展示给他看。展览是一种静态展示,演员将淫秽物品放在固定的空间里,以吸引或引诱不特定或特定的大多数人观看。
6.出版行为应向公众和未指明的大多数人公开。
7、邮寄行为,是指通过邮电部门传播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通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行为人有此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不能是为了盈利。如果他们是为了利润,他们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此外,构成本罪必须是“严重的”。主要指反复和频繁传播色情材料;传播的色情物品数量相对较多;虽然传播的色情物品数量少,次数也不多,但传播的物品数量多,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等。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因素
这种犯罪是故意主观的,但犯罪人不需要赚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构成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