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债权种类有哪些,保证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3 22:00:07浏览118次

1.一般债权担保的范围。《担保法》第21条规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所有主要债权。在担保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的特别约定,则应视为对所有主要债权的担保。

(2)利息。利息有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产生的利息(迟延利息),它最初来源于主债权,应予以担保;当事人约定的利息或者其他利益,虽然也从属于主债权,但只有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才能纳入担保范围。当然,如果约定利益明显不公平或者法律有特殊限制,应当依法进行适当调整或者执行。

(3)违约金。只有主债权产生的违约金才能得到保证。违约金虽然是从属性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的,因此除了主债权之外,有必要签订违约金合同或设立独立条款。

精华阅读:反担保措施是什么意思,反担保措施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反担保】一种常见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也称索赔担保,还款协议由反担保担保。它是指在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为保证实现对债务人的追索权而设定的担保。1.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无形资产上。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的专利、软件产品的专有版权和专有技术权利已经被质押。2.收益权质押。我们尝试的收益..点击阅读

担保合同对违约金采取限制性的方式,要求违约金条款必须与主债权条款相结合。

推荐阅读:购房定金最高比例是多少,购房定金交纳的比例如何计算

(4)损害赔偿。主债务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属于担保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损害赔偿的债务是由于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它归于债务人,担保人就有义务对它进行赔偿或连带赔偿。

(5)实现债权的成本。原则上,如代理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是债权产生的负担,应列在担保范围内。因此,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公证费、诉讼费等”应在协议中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减少纠纷的发生。权利要求的范围。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