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3年,一般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究竟如何计算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4 08:00:09浏览157次

关于一般担保中被担保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

——及对《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的评论

保证是指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将对债务人承担责任。

精华阅读:720000保全担保费,保全担保费是等额的吗

我们可以从电视剧中看到,在古代社会,政府有没收财产的刑法,一方面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犯罪财产不被转移。到目前为止,法制社会还没有如此严厉的刑法,但也有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那么,保存的保证费用相等吗?本网站已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保全担保费是不是等额的1.不可以,根据财产变动情况,如果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金额,每件按30元支付,超过1000元至..点击阅读

因此,当债务人不能承担还款责任时,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我们称之为“担保债务”。然而,担保人的担保债务不能无限期地存在,它必须受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就连带保证而言,保证人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换句话说,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不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时起要求担保人承担被担保的债务。

推荐阅读:最高院执行担保司法解释,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执行担保实现方式等

此时,担保债务和一般债务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因此诉讼时效当然应当从担保债务发生的时间计算,即债务人未能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的时间。在这方面,理论界和实务界没有争论。但是,就一般担保而言,担保人通常享有提前抗辩权,即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不需要立即承担担保债务,但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只有当债权人的债权事后不能得到清偿时,担保人才承担剩余部分的还款义务。因此,一般担保中被担保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不能等同于共同担保。如果不考虑债权人因保证人的抗辩权而主张权利的时间,显然对债权人不公平。然而,就一般担保债务而言,如何计算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对于一般担保中被担保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我国《担保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际上,司法实践因地而异,这相当令人困惑。《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号)第34条规定:“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届满前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自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明确统一了担保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使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有章可循。然而,最高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存在许多矛盾。首先,根据一般保证中的抗辩权理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未能强制执行主债务人而不能清偿之前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在此之前,债权人担保担保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不应计算在内,否则,对债权人不公平。但是,前条的司法解释将诉讼时效的起点定位于债权人获得债务人的诉讼判决,而不是法院强制执行后,这明显违背了提前抗辩权的要求,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不够充分。其次,《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在一般担保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债务诉讼时效保证中断;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要债务的诉讼时效被中断,以确保债务的诉讼时效不被中断。”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解释说,在一般担保中,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这时,对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所以对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必须中断。否则,债权人可能已经通过诉讼或仲裁完成了对被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担保人将免除责任,这显然对债权人不公平。与一般担保相比,共同担保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债权人可以不按特定顺序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行使权利。因此,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不一定导致担保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1]然而,这一规定与上述第34条相矛盾。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