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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后可否二押,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5 07:55:02浏览172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致认为,在债权的最大限度内,保证债权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发生的行为称为最大抵押。法律上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什么区别?接下来,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由的小系列汇编而成。欢迎阅读!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有以下区别:

首先,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并不具体,也就是说,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数额无法具体确认。一般来说,它担保未来将持续发生的债权,但也可以担保已经发生的债权。

第二,最高额抵押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有担保主债权为零时,最高额抵押不消灭,这种抵押不像一般抵押那样从属于债权。

第三,最高额抵押合同双方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不是主债权的履行期间。

最高额抵押成立后,抵押当事人不再需要为约定期限内发生的每一项债权设立担保。因此,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并向登记机关登记后,抵押权即依法成立。

除了将现有的债权转移到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外,没有必要将未来的债权合同移交给登记机关。

最高额抵押不同于一般抵押;

1.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债权数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了保证未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约定了债权的最高限额,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该限额内担保债权。

如张以一处房产为抵押,与债权人李签订最高抵押合同,保证未来可能发生的债权100万元。

2.最高额抵押是为了保证一定时期内持续的债权。“一定期间”是指债权发生的期间。

例如,从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抵押人担保该期间发生的债权。所谓债权的连续发生,是指债权的实际数量不确定,并且一个接一个地发生。比如张一月份向李借了20万,三月份借了30万,五月份又借了。40万元,6月份60万元,8月份40万元等等,张只要借了钱,今年就借了还。由此可见,最高额抵押是一次订立的抵押合同,一次抵押登记可以保证一个时期内多次发生的债权,不仅省时、省力、省钱,而且加快了资金的流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3.最高额抵押仅适用于贷款合同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定时期内为商品的连续交易而签订的合同。规定最高额抵押可以适用于一定时期内某一商品的连续交易,主要是为了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有利于生产经营。

4.最高额抵押主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往往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变化,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主合同的债权被允许转让,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最高额抵押是否随之转让,以及如何保证将来再次发生的债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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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的情况下,为确保信用和交易安全,最高额抵押主合同的债权不得临时转让。

法律依据:

第二百零三条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

第二百零四条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部分债权已经转移的,最高额抵押不得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期限、债权范围和最高额,但变更后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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