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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延期签订情况说明怎么写,贷款延期是否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5 10:05:02浏览164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向其他人提供担保贷款,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那么,是否需要重新签订贷款展期担保合同?为了方便大家对相关内容的理解,边肖网编辑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回答问题,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贷款延期是否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在数量、价格、币种和利率等方面进行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解除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的债务加重的,担保人不承担加重部分的担保责任。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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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对贷款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

精华阅读:本担保和反担保的例子,反担保与担保的实质与方式有哪些区别

1.反担保和保证本质的一般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的规定。”反担保的概念在罗马法、现代民法体系或普通法体系中都没有记载,但在当今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却偶尔被提及,反担保被视为一种与贷款担保、保释担保和票据担保并存的担保。只有《担保法》直接明..点击阅读

如果保证人没有书面同意,他只在原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如果贷款人同意为借款人发放贷款,但仍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则应与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扩展信息:

第一节担保人和保证人

第六条本法所称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有能力代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担任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再融资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担保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担保人。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有权拒绝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什么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领导干预担保)。这种保证违反了自愿原则。当事人对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担保、担保多少债务没有约定,而是由领导干部以行政命令或干预方式设定,容易产生争议。

2.不要保证人类的感情。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人因其善良缺乏对担保人应有的信用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通常通过贿赂金钱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比如李在某个地方建了一个建材厂,急需周转资金。李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我已经做了贷款机构的工作,我没有担保人。活动结束后,我会给你一万元。”领导以局里的名义作了保证。在李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闭后,李逃脱,局遭受损失,领导也被调查和处罚。

以上是边肖网关于是否重新签订贷款展期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回复。由此可见,贷款展期时,担保人只在原担保期内承担担保责任,无需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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