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7-30 19:35:02浏览85次
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担保,而借款人通常是担保人,但也有多个担保人的情况,那么当有多个担保人时,如何分担担保责任呢?接下来,小系列。
《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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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协议,就平等分享。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98条:
订立贷款合同时,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担保法》第17条:
在担保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是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尚未审理或仲裁,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18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的,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担保法》第12条,如果同一笔债务有两个以上的担保人,担保人应按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没有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