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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借款金额吗,被担保债权数额

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7 15:50:06浏览65次

有担保债权是指担保债权的行为,担保人是担保债权的人,也就是监督担保人偿还债务的人。以下按排序有担保债权金额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类型

有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应当就要担保的主要债权的类型达成明确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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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情况下,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保证。进行担保时,可以列出担保责任。那么,如果担保责任有缺陷,该怎么办呢?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com编辑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何理解承揽人瑕疵担保责任承包商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完成..点击阅读

在我国民法中,债权的产生有四个原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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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债务、不当得利债务和损害赔偿债务。因此,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担保主债权种类”是指“由有担保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种类”。当事人不能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或侵权而抵押债权。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中国著名的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供用电合同、水、气、热合同、礼品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建筑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和中介合同。除了这些法律规定的著名合同外,它们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要债权,而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要债权。应当指出,如果在抵押合同中对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更正或者推定的,则抵押不成立。

二。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金额

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数额意味着有担保主债权人权利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确定。尤其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范围时,往往根据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确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三。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范围

2.有担保债权的范围《担保法》第46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主债务合同中规定的主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支付义务,其应付金额确定。

在贷款合同中,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

(2)利息是主债权的法定孳息,可以是法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主债务合同一般不规定利息的数额,而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利息的计算期限从债权发生之日起至债权实现之日止。如果按阶段执行,将按阶段计算。

(3)违约金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不能履行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分别承担的货币支付责任。合同中预先约定了违约金。

(4)损害赔偿是因不履行债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在违约后依法确定。

(五)实现抵押的成本不仅包括评估、拍卖或出售抵押标的物的成本,还包括在抵押担保范围内确认和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和执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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