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担保作者:admin 时间:2020-10-20 22:00:06浏览165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即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人口和国民经济发展提高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供需动态平衡。
推荐阅读: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的区别,调解担保制度在离婚补偿款纠纷中如何应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加强对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保护,重视耕地环境质量的改善。目前,我国近三分之二的省份已经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今后,要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在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反映当地实际工作成果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省(区、市)耕地数量及其占用和补偿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使目标责任制能有效促进和保障耕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