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保护儿童探视权的有效措施

来源:探视权作者:admin 时间:2020-04-30 09:45:02浏览120次

(4)法院在对探视权问题作出判决时,应充分考虑每个案件的情况,因案件不同而不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首先,离婚双方之间以及双方与子女之间的各种因素差异很大。判决不应过于笼统,否则不能执行,也不应过于详细。否则,执行上的细微差别很容易导致矛盾。同时,判决应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自身利益的原则。除了考虑离婚双方的实际情况之外,如果孩子年龄较大,法官应该听取孩子自己的意愿。此外,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同意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时,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判决,并可对拒绝履行或限期履行的人处以罚款,否则可变更或取消监护内容,以督促执行。

(5)探视权的行使范围: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探视权仅限于与未成年子女不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提交人认为,应该适当扩大到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习俗,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感情甚至比父母更深,这种感情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破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探视权,这使得老年人无法见到他们的孙子、孙女或外孙。这对老年人是一个巨大的精神打击,违背了中华民族的良好习俗和传统习惯。良好的习俗和传统习惯是法律的非正式来源之一。法院支持行使监护权的意见总体上违背了法律原则,因为法律没有赋予他们探视权。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看望孙辈(妇女)或孙辈(妇女)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行使探视权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 .它有利于未成年儿童的身心健康。2.经与未成年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同意。3.不允许滥用探视权。

(6)如果孩子坚决不同意不与他直接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探望他,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待他。如果孩子超过10岁,法院可以根据他的申请在此时决定终止探视权的行使。如果孩子不满10岁,可以要求与孩子直接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指导和教育孩子,以便为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创造条件。

(7)探视权的正确行使取决于双方的合作。这孩子是无辜的。作者呼吁离婚父母正确理解探视权这一法定权利的立法初衷,更多地考虑子女,正确处理探视权问题。同时,我们应该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好好想想。双方都应该多理解,少冲动。通过共同努力,孩子可以拥有完整的父爱和母爱。

简要概述

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子女。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血缘关系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认为离婚后孩子们和我住在一起,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是错误的,也是毫无根据的。访问具有交流和人情味的意义。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探望子女。孩子们也渴望与生活在不同地方的父母交流。通过行使探视权,儿童可以与来访的父亲或母亲交流思想,这样儿童就可以得到另一方的照顾,这在单亲家庭中通常是缺乏的抚养,并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来访方将增加与非来访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感情,从而形成对子女未来发展的关注,从而更积极、更有意识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是亲属关系的维护,受法律保护。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