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6 14:48:03浏览97次
【导读】失业保险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制定,确保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为失业人员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那么失业保险金是怎么算的呢?
失业金如何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本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月数
失业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公布后的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原应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经办机构出具单据,失业人员凭单据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即将到期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分别说明。
1、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标准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标准的80%。
失业保险标准应当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最长期限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