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失业保险条例修改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8 08:45:02浏览125次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处罚规则

第六章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办理失业保险工作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组成:

(一)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利息;

(3)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由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统筹;其他地区的总体规划水平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节基金。

失业保险调节基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础,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不足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地方财政补贴进行调剂。

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地方财政补贴的筹集、调整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数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失业保险费费率。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失业保险;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丧葬补助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

(一)再就业;

(二)应当征集服兵役的;

(3)移居国外;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凭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从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证件,失业人员凭证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再就业和再就业后,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标准确定。

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补贴。医疗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有关在职职工的规定,一次性发给家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提前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其工作时间长短向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前一页

12下一页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