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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继承房产新规定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生香梅 时间:2021-10-04 10:37:26浏览104次

2021年起,父母的房产全部按“新规”继承财富传承只靠房子,到时哭都来不及......

2021年1月1号开始执行的民法典,昨天火爆全网,仅热搜榜就占了4条,民法典为啥能引起了这么大的关注?原因就是它和我们的生活关联太密切了,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和遗产继承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纳入了法治的轨道。

随着民法典的问世,原来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都和并在了民法典了,几乎囊括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里的关于房产继承新规尤为引人关注,房产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答案不言而喻,房产也成为普通民众最主要的财富之一,为继承老人的房产,子女之间大打出手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民法典里关于房产继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变化1:新的继承权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上就是新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的改变,另外还要提醒网友们,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哦,闹也没有用。

一、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二、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三、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四、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民法典》规定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依据当时签订合同中法定受益人的继承的程序处理。

换句话说就是不管你购买保险时填写了明确的“受益人”或者“法定”受益人,都可以理解成这就是遗嘱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也是最没有争议的继承方式。

财富传承除了房产还有保险

看完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我们明显感觉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财产。

几天前的一个新闻曾引起热议,湖南的一个身家上亿的房地产商意外去世,名下有47套房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却有众多的继承人,四胞胎孩子仅分到一套房,让人唏嘘不已。

房产传承的弱点:

存在贬值风险:属于房地产黄金20年已经结束,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

存在税收风险:原财政部长肖捷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看来收税只是时间问题了。

纠纷风险:去看看新闻就知道为了父母的房产,血缘关系根本不值一提,亲人之间反目为仇的还少吗?

继承范围扩大:这次民法典关于继承最重要的改变就是继承范围扩大了,之前是两个顺序继承人,现在扩大到三个,意外着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想把房产给指定的某个人太难了。

财富传承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确定性,确定财富安全,确定财富升值,确定财富运用,确定财富分配,确定财富不受婚变和纠纷的影响,保险的功能正是把这些确定变成了一定。

保险也被称为“金融房产”,和真正的房子相比不用交税、没有物业费、无贬值风险、不会产生纠纷,最关键的是一定能保值也一定能升值。

保单对于资产保护和传承功能是其他金融工具无法做到的,具有以下明显优势:

1、具备保值功能

每份保单均具有现金价值,表面上是交给保险公司,实质上是“留存”在保险公司里,它具备保值功能。

2、保证财富分配的确定性

对于保险来说,因为是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须依合同直接履行。传统继承则难以保证这一点,正如上述案例中,公证遗嘱也可能造成纠纷。

3、财富长期安全,对后代影响小

对于突然拥有巨额财富的年轻人,是否可以按照我们最初的意愿掌控财富,是否可以安全、长期持有财富?显然并不容易,但对于保险来说,可由保险公司分期、分批给付受益金,保证财富长期安全。

4、拥有良好保密性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在同一现场,而保险公司让受益人接受财产时,只会通知受益人及监护人,不会通知其他任何人到现场。

5、保证时效性

传统继承方式时间长,从身故到葬礼,再到办理继承权公证以及过户,一切顺利至少也需半年。但保险公司理赔很快,仅需受益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财产。

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的留给后代,很多事实证明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财务规划,挣再多的钱也没用,挣钱是能力,能守住钱才是大智慧。

2021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来说,老人百年后,会留下遗嘱来对生前个人财产进行分配,老人的配偶、子女会根据遗嘱继承财产。如果老人没留下遗嘱,那么家属该按照怎样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来继承遗产呢?

一、遗产继承要遵从怎样的顺序?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举个例子,比如父亲和一位水果摊摊主签署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水果摊摊主承担父亲生养死葬的义务,父亲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水果摊摊主所有的协议),还立下了一份遗嘱,写明父亲个人所有的位于市中心的一套两居室在其死后归两个儿子所有。

像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即父亲死亡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签署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适用哪些情形?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法定继承要遵从怎样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说父亲去世了,如果妻子、儿子、儿子的爷爷奶奶在世,则由他们继承父亲的财产;否则由父亲的兄弟姐妹、父亲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继承其财产。

四、法定继承遵循怎样的分配比例和原则?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比如父亲有3个儿子,父亲死亡后,未留下遗嘱,这3个儿子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父亲所尽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基本相同,那么他们所取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应当均等,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这里“特殊困难”与“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继承人生活有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其照顾的界限,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在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的体现。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举例来说,首先,父亲经济、生活上有困难,需要协助;其次,儿子有条件和能力却不赡养父亲。当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儿子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尊重继承人之间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约定。

以上就是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的相关规定,有不懂之处可以和我沟通。

2021年遗产继承有什么新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正式生效,根据法律的效力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在《民法典》生效之后,相关的民事法律就会失去效力,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因此当事人需要了解未来的法律规定会发生哪些变化。

本次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当中,事实上是考量了很多近年来发生的法律问题和随着时代更迭产生的立法上的需要,同时也在完善对各种法益的保护,在婚姻家事方面也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新规定,本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新规定进行介绍。

一、什么财产能够被作为遗产?

在目前的《继承法》中,对于遗产的范畴的规定是使用列举式的规定,列举了个人合法财产包含的类别如收入、储蓄、文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而《民法典》中的规定则不再列举财产的内容,而是直接规定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因此从2021年开始,对遗产的处理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可以被继承,除非是法定不能继承或者是其性质无法发生继承的财产;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满足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财产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这样的法律制度设计更为合理。

在目前的网络科技时代,数百万粉丝的各大平台账号、网游中的顶级装备、高等级的游戏账号等都是可以量化并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自然而然也具备着财产的属性,因此在这样的法律规定下这些合法取得的个人虚拟财产也可以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同时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样的变迁犹未可知,这一规定也能够适应发展变化。

二、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吗?

除了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主要的继承方式之外,《继承法》还为了保护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

而《民法典》中则增加了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两种情形,如果继承人隐匿遗嘱且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这是因为司法实践中有的继承人借保管遗嘱隐匿遗嘱,操纵遗产分割,这一规定能够对这种行为起到规范和惩罚的作用;同时也增加了使用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迫使或者妨碍了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作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之一,防止继承人妨害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

本次《民法典》中关于继承还添加了一个新的制度,一般称之为“继承宽恕制度”,如果继承人因除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以外的事由丧失继承权,确实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其行为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仍有继承权。

三、如何继承?怎么写遗嘱?

《民法典》中除了保留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代位继承、转继承等基本制度之外,还对代位继承、遗嘱继承里的部分细节进行了新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在《继承法》中原本只规定了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而从2021年开始,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能够继承的份额。也就是说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实际上无法继承财产的,代位继承也不会发生了。

针对遗嘱继承,《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本身具有的优先效力,同时存在多份有冲突的遗嘱的情形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为了适应目前的生活需求,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信息;录像遗嘱和录音遗嘱相同,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和日期信息。

本文介绍了从2021年开始,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哪些变化,但法律规定本身是经过合并同类项和精炼之后的,如何进行正确的解读和应用还需要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帮助,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信金国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帮助您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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