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房产遗产继承不受诉讼时效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鸿熙澄 时间:2021-10-05 10:22:31浏览77次

继承房产有纠纷,存在诉讼时效吗

文章导读:因继承房产有了矛盾,不抓紧时间去法院起诉,会错过诉讼时效吗?

最近有位老先生前来律所咨询,他有一套房子,是他和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十年前老伴去世,留下遗嘱称她的份额由大儿子继承,如今老先生也年事已高,和大儿子关系也不好,现在就分割有难度,就想通过遗嘱把房子留给小女儿,但是他听人说继承也有时效,担心时间久了会有纠纷。那么继承究竟有没有诉讼时效呢?首先要看纠纷的法律性质是属于继承权纠纷还是属于物权纠纷;其次要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比较分析一下。

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1986年邓家夫妻在村里修建了三间平房。家里有三个儿子分别是甲乙丙,1990年朱某嫁给丙并与其共同生活。2002年,邓家夫妻相继去世,同年12月,丙也去世。三间平房由朱某管理、使用,后因朱某外出打工,上述房屋交给乙管理和居住。2015年9月朱某回家要求收回房屋,经村民委员会调解,朱某与乙达成调解协议,乙将田土和房子归还给朱某,由朱某补偿乙田土、房子管理费2.3万元。京云房产律师团了解到,双方履行完协议后,甲找朱某评理,说该房屋是其父母留下的遗产,都应享有权利,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乙起诉至法院。

朱某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的时效为2年,目前主张遗产继承已超过诉讼时效,应视为放弃了继承权。

(二)京云房产律师解析

朱某所认为的遗产继承的时效是两年,所依据的是我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即“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是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该纠纷是因2015年9月朱某回家要求要回房屋并与乙签订了调解协议而引发的争议,甲从此时开始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犯故而找到朱某理论,所以继承权被侵犯的时间点为2015年9月,至起诉时并未超过继承的诉讼时效,邓家夫妻于2002年6月相继去世,继承开始的时间即为2002年6月,至2015年也未超过二十年。

因此朱某错误的理解了放弃继承的方式和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其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案例二

(一)基本案情

周阿多共生育周明娥、周学新二人。1974年底,三人建造了位于XX镇房屋,面积为68.38平方米。1984年,周阿多病故,但兄妹二人并未对该房屋进行遗产分割。1986年周明娥搬离后,该房屋一直由周学新居住并管理。1989年,该房屋经过改建,用途由原来的住宅改变为非住宅,由周学新对外出租并收益。2000年,周学新在未取得周明娥同意的情况下申请了房屋产权登记,房管处向其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书。周学新认为该房屋已经超过继承的诉讼时效,周明娥不能再对该遗产进行分割。

(二)京云房产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继承的放弃必须要有明示,默示不属于法定的放弃继承的方式。京云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周阿多1984年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房屋起初由子女二人共同居住,

周明娥的居住事实表明其并未放弃对该房屋的合法权利,也即该房屋非完全交予周学新一人所有。因此周学新认为该房屋已经超过继承的诉讼时效,周明娥已经自动放弃继承属于对法条的误读。双方当事人因房屋共有物分割产生的争议并非继承权纠纷,而是不动产共有权确认纠纷,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此类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本文作者:京云房产律师团

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私信留言,可享有一对一解答。

付璐律师解读遗产继承起诉流程及继承诉讼时效过期问题

遗产继承方面,其实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是蛮大的,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采取恰当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但不仅需要进行维权,维权的流程还不能出现问题。那么遗产继承案件的起诉有什么流程?继承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办?在此篇中付璐律师就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解读。

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除此之外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等问题也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过了诉讼时效之后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提出抗辩那么将会面临败诉的后果。

但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付璐律师表示这里共同共有意味着可以共享收益,共同使用遗产的成果,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这种共同共有状态也不会改变。但是一旦在继承财产之后出现纠纷且时间已经超过20年的,就无法保障自己的胜诉权。所以一旦出现纠纷就必须尽快解决,如果暂时不能发现问题,尽可能提前将财产分割协议制定出来,这样在出现纠纷的时候有一定的依据。

针对于遗产诉讼的相关流程,首先是立案起诉阶段。诉讼的开始需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立案完成前,需要整理资料和证据。对于这一点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当资料准备完成后,而后进行的是起诉状的书写和递交。

针对于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诉讼要开哪些证明,付璐律师表示其中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情况证明;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以及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都属于其中相关证明材料的范畴。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相关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甚至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在诉讼结束后,流程就到了诉讼执行阶段。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对于这一点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如果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而针对于遗产案件的律师收费问题,付璐律师需要强调,在一般意义上律师收费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律师按争议的标的额收取的,但可以进一步商谈。由于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针对所有民事案件的,而遗产继承属于民事类中的一种类型,所以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和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差不多的。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起诉流程及继承诉讼时效过期问题”的解读,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要是当事人超过了诉讼时效才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见不予保护,继承人丧失胜诉权。而对此付璐律师需要特别表示的是,当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遗嘱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协商并不是解决遗产纠纷的前提条件,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时,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有关继承诉讼时效的问题

1、继承诉讼时效期限,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所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根据客观情形可以断定继承人已经知道或者可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2、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致的。因此对继承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也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第16条、第17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之内,其遗产继承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在民法通则施行后,继承的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均须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继承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继承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继承权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当自提出请求时起中断,而不是中止,确能证明继承人向侵害其权利的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也应中断。

3、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18年-20年期间,如果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其提出索赔的权利将在继承之日起20年内行使。如果您超过20年,则无法进一步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这里20年的期间的性质应与民法通则第137条中规定的20年的期间性质一样,应为继承权保护的较长期限。这一期间既不属于诉讼时效期间,也不属于除斥期间,因为,对于这一期间不适用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其起算点为权利侵害之日,超过这一期间的!当事人不得再提起诉讼;并且继承回复请求权又不属于形成权,不能适用除斥期间。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