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宅基地作者:业丹丹 时间:2021-06-26 15:46:16浏览89次
办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手续?办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这篇文章会给你一个关于宅基地的详细介绍。
一、办理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宅基地的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定的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制为:
(1)在城镇郊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盐碱地和荒地上建设的村庄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土地上,每户面积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用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应当低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户的;
2.原居住地影响城镇规划或者因国家和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房屋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返回原居住地定居(出具批准证明),在农村无住所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查手续
1.给村委会写一份书面申请。
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会议讨论的意见,张榜公布,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报宅基地审批委员会审批。
2.填写申请表:经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并签署意见,村长在村委会签字盖章。
3.乡镇政府审计:乡镇政府将根据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调查。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印章,然后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收后,进行数据审核和实地调查。
5.经审查和调查合格后,报县政府批准。
6、审批后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国土资源到现场定点放线,允许开工建设。
7.建设完成后,应当提交国土资源院验收。验收合格后,农房部将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动词(verb的缩写)处理宅基地所需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
1、住宅用地出让;(2份)
2.楼户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派出所出具的无身份证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城镇规划选址意见;(3份)
5.占用农用地必须经农用地转用批准;(2份)
6.退休人员回原籍建房的,需附退休证复印件和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六、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收费
宅基地费用:20元
七、申请宅基地期限《集体土地使用证》
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运行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