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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手续?宅基地兄弟之间转让手续

来源:宅基地作者:冉冷之 时间:2021-08-01 20:23:53浏览58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其中,农村村民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然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详见下文。

一、具体分析:

至于你说的宅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来说,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宅基地流转涉及房屋随同宅基地一起流转,需要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允许。但是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然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另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其实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以河北省的规定为例。根据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就要分家,缺一个宅基地; (二)外来人口已定居并成为无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三)因发生或者预防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在乡(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搬迁的。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应当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房,并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宅基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和出租房屋,然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灭失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分家且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已定居并成为无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三)因发生或者预防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在乡(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告,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和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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