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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征收宅基地怎么补偿?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补偿最新政策

来源:宅基地作者:夷妙珍 时间:2021-08-01 22:48:54浏览81次

为了更快更好地建设城镇,国家将建设一些公共设施,为了建设这些基础设施,需要征用土地。但是,征用农民的土地后,国家会对被征用的人进行相应的补偿。但是很多人对征地补偿不太了解,所以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宅基地商业征收的补偿是什么呢?下面由五六懂法网网讲解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如何补偿对宅基地的商业征用

1.房屋与土地分开补偿的,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新的重置价格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贴、正常营业和停产停业损失。

2.房屋整合补偿的,按照商业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贴、正常营业和停产停业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规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相当于减少耕地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因缺乏土地储备资源,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增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占用耕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减少或减少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数量,便于开垦。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严格管理: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的耕地;

(二)水利、水土保持设施良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和教学实验场;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由乡(镇)划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灌排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防止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

第三十六条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使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劣质土地能利用的,不得占用好土地。

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业和果业,禁止挖塘养鱼。

综上所述,是边肖总结的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如果征地发生在当地,可以利用本文的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业用地征地的,如果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就可以按照土地的商业用途进行补偿,地上的房屋和附着物可以用新的价格补偿代替。如果你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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