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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国道占用宅基地有什么赔偿?国道占用宅基地补偿

来源:宅基地作者:初沛白 时间:2021-08-01 16:48:53浏览124次

宅基地一般在农村,这种宅基地的生活通常是永久性的,让农民安心耕种。修国道占用部分宅基地需要赔偿吗?接下来,五六懂法网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修国道占用宅基地的补偿是多少

(一)土地补偿费

1 .征用耕地和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

2.征用鱼塘、荷塘、农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涂、池塘、芦苇等有利可图的非耕地,应当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收宅基地按相邻耕地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搬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补偿;

5.征用无收入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会得到补偿。常年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支付费用;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给予合理补偿;违法建筑物和树木以及征地开始协商后突击种植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缴纳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安置补贴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在征地前,人均耕地农业人口不足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应当从被征用耕地年产值的四倍开始计算。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安置补助费按年产值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相邻耕地安置补助费的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等建筑物的地基和无收入的非耕地,不予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0倍。

(五)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乡(镇)、村协商解决,用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以上是相关回答。宅基地被占用的,必须给予补偿。宅基地被占用后,补偿费用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宅基地仍可继承,期限不限。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http://1001.c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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