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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确认后,还需要什么其他程序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0 22:14:47浏览78次

员工工伤证明签发后,在员工康复或达到一定的医疗年限后,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复核和享受工伤赔偿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由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完成治疗或达到一定的医疗年限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4、待遇复查时,员工或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复查,发放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和伤残津贴。

5.如员工需要终止劳动关系,残疾员工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贴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医务人员的相关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医院伙食补贴;

(三)总体规划区外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费用自理;

(六)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至四名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八)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丧葬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二)五、六级残疾职工月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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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在确认受伤后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且受伤情况相对稳定,则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由于不同地方的具体操作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前拨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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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的复查可以用于工伤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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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去办理丧失劳动能力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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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向工伤保险统筹部门要求各种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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