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因公死亡赔偿金额,因公死亡单位不承认怎么办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1 15:05:02浏览58次

在很多情况下,当我们受伤时,公司不想承担责任,因为如果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公司需要自我补偿,而且补偿成本通常相对较高,那么如果公司在工作中死亡时不承认呢?网站编辑通过您的问题带来了以下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因公死亡单位不承认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雇员工资名册)以及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文件;

(三)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由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

(4)出勤记录;

(五)其他工作人员的证言等

其中,第(一)、(三)、(四)项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费和住宿费。

2.残疾赔偿

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食物补贴、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死亡赔偿

丧葬津贴、一次性伤亡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

4.员工的下落不明

在抢险救灾中外出或下落不明的职工的补偿项目应划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员工未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补偿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50%(生活困难);如果一名雇员被宣布死亡,他的直系亲属可以得到的补偿项目是:丧葬费、供养亲属的养老金和工作死亡的一次性补贴。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第1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登记备案的单位、因招用童工而致残或死亡的童工中,因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一次性补偿包括因事故受伤或者在治疗过程中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或者童工的费用和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赔偿的数额,应当在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或者童工死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所在地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属地原则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因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童工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及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确定

一级残疾赔偿基数为16倍,二级残疾赔偿基数为14倍,三级残疾赔偿基数为12倍,四级残疾赔偿基数为10倍,五级残疾赔偿基数为8倍,六级残疾赔偿基数为6倍,七级残疾赔偿基数为4倍,八级残疾赔偿基数为3倍,九级残疾赔偿基数为2倍,十级残疾赔偿基数为10倍。

前款所称补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给予一次性补偿,并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给予丧葬补助金等其他补偿。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补偿金的,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子女或者死亡子女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核实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残疾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残疾子女或者死亡子女的近亲属与单位在赔偿金额上有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