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6 14:10:02浏览86次
如果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我们在建筑工地工作的朋友,建筑工地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
1.能否认定为工伤取决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不存在第16条规定的情况);
2.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即使伤害非常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如果你不明白任何事情,你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发生事故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职工,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在到达用人单位后复发。
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
(a)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
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相当复杂,当然,我们应该分析具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