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3 11:25:02浏览97次
在工作过程中,一些我们不想看到的事故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而且伤害会轻会重,因此有必要申请工伤鉴定。那么,什么时候受伤可以被认为是工伤呢?工伤的具体情况是什么?让我们通过的小系列来告诉你。工伤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发生事故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被视为工伤并享受同等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名员工视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工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劳动者,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详细解释的相关知识。工伤不仅发生在工作中,也发生在工作中和工作后。在特殊情况下,有必要分析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