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9 10:40:03浏览80次
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受法律保护,为员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依据和支持。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医院伙食补贴;
(三)总体规划区外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费用自理;
(六)一次性伤残津贴和一至四名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八)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丧葬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二)五、六级残疾职工月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