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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工伤的七种情形,认定工伤的24种情形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1-02-27 08:05:03浏览102次

劳动者因工伤要求赔偿时,必须首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情况有哪些,具体有哪些?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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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懂法网com整理了以下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查明24起工伤案件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有七种法定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伤事故;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是视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有三种情况被视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者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起工伤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以下四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由非工作原因造成的;

(二)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被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的职工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往返于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的员工因工作受到伤害;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在工作时间和合理区域内的。

四、国务院法制办在批复中认为可以认定为三类工伤

(1)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

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国发〔2005〕315号)的批复中认为,职工遭受的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2)《国务院法制办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2008)375号文件的批复》认为,员工李从宿舍到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3)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国发〔2005〕311号)的批复认为,作为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因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受伤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伤亡事故”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院在有关批复中认定7起工伤案件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是否与现工作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工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批复》(刑字[2007]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聘用,现工作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他们在工作期间因事故受伤,他们应该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学习休息期间他人受到的伤害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批复》(刑和字[2007]第9号)认为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挂靠其他单位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驾驶员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批复》(刑字〔2006〕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以挂靠单位名义运营的,聘用的驾驶员与挂靠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车辆运行中有人员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第一人民法院的批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以挂靠单位名义运营的,个人聘用的驾驶员与挂靠单位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为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修路,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必需晶体的供应,根据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组织抢救和治疗。

(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2009]刑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的未参加工伤保险、非公务人员的驾驶员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治疗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因工死亡或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工伤的批复》(刑和字〔2010〕10号)。

(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死亡情况不明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批复》([2010]行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死亡情况不明,且用人单位或者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因工死亡的,应当按照《010300》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

(a)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自杀。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以上是边肖介绍的24种工伤认定情况。职工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实践中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以上介绍还有其他问题或者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可以来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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