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隋晖 时间:2021-07-24 10:33:17浏览95次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及时到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以便后期向用人单位索赔。此时,很多劳动者对此产生了疑问,他们想知道工伤鉴定后是否有赔偿。如果有补偿,怎么算?请看下面的答案。
一、工伤鉴定好了有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在鉴定结果出来并确定为一定程度的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的话,是会有赔偿的。
二、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一级至四级待遇标准
1、
(1)残疾津贴=1 * 27个月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给予伤残津贴。如果残疾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雇主将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我的工资11个月
(3)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终止的,或者职工本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第33条。
2、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费=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标准
配偶=工伤员工* 40%,其他亲属=工伤员工* 30%。
残疾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3、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一)职工因工外出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自事故发生之月起3个月内支付工资。
(2)从第四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条例》第三十七条处理。
劳动者只要确定工伤等级,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当然,不同级别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赔偿最轻,一级工伤赔偿最多。具体赔偿多少取决于受伤工人的当地经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