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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工伤没有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表梦丝 时间:2021-08-05 14:09:12浏览112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并承担工伤发生后期的治疗费用和赔偿。但这些工伤员工的待遇都是以官方的鉴定结果为依据,劳动者需要独立到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得到单位的认可。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后如何进行赔偿?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用人单位已缴费: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的剩余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应当向委员会报告。

法律依据:《》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符合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待遇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助残设施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经生活委员会确认的;

(六)一至四级残疾职工按月领取;

(七)终止或终止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费,并因工死亡补助费;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五、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对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程序有疑问,可以参考上述文章。通常情况下,会尽快获得鉴定结果,以便劳动者向单位索赔,并利用这些赔偿及时治疗工伤。虽然法律上有一些规定,但难免会有一些单位恶意拒付赔偿,引发纠纷。此时,工人们有必要积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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