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耿昌勋 时间:2021-08-11 23:19:37浏览153次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辅助设备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相关协议或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暂时或永久的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救济和补偿。其职能是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和生活以及劳动者遗属的基本生活。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治疗包括治疗费用、药费、住院费、规定治疗期内的工资。残疾待遇包括对工伤和残疾工人的一次性残疾补贴;如需护理,还可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死亡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

第二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实践中有很多解决办法,如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等。但如果选择提起劳动诉讼,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且至少有一方不服仲裁结果。

在身体受伤后,工人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却存在一些争议。这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毕竟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与相应结论不一致,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当然,他们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