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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军采文 时间:2021-08-27 18:35:47浏览103次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同时主张吗?

可以,如果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争时已经获得误工补偿,可以申请补(补)休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暂停工作休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据此,在职工工伤待遇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待遇。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受到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行为竞合时,法律并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除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员工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停职期间的工资。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损失时间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1)关于“损失收入”的确定。由于受害人的工作条件不同,收入的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二是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收入和因时间损失而减少的收入。

(2)“损失时间”的确定。损失的时间可以分为非连续性和连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不连续;受害人因残疾继续丧失时间的,丧失时间可计算至固定残疾前一日的收入。

三、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长?

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简单来说,损失的时间费和已付的停工期同时索赔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被侵权人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做更多的事情,不仅要确定侵权人的责任,还要同时开始准备工伤认定。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最有可能是公司或侵权人相互推卸责任。五六懂法网有在线律师,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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