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线向卉 时间:2021-09-01 05:46:04浏览140次
一、广州工伤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广州工伤的工资福利不会受到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认定的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被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被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者因工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外的一次性伤残待遇。
例如,广州这个省根本没有规定工伤期间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这些企业都要按照我国法律处理工伤。也就是说,无论在哪里遭遇工伤,公司在工伤认定后拒不支付工资,显然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