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耿昌勋 时间:2021-09-03 11:21:14浏览144次
经营车辆误工费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具体损失的时间由以下情况决定: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补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费(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区别对待。
(1)证明:损失时间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损失时间(天)
经营停运损失费用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车辆损坏。受损车辆修复期间,因无法正常进行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作业,造成受害者经济收入减少,或者每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停运损失法律法规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号文件,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要求赔偿受损车辆修理期间的停运损失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
经营车辆误工费特点
1.受害者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大不相同。客观存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受害人遭受损害后,损失工作的损失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不同。由于行业和岗位不同,受害者是否就业,收入方式不同,计算误工费的依据因人而异。
3.有一定的推演。一般来说,受害者应该能够在遭受损害之前的一定时期内正常工作并赚取收入作为参考或依据。至于本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据一定的客观数据来计算,不包括对其收入有不利或有利影响的因素。
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将获得损失时间的直接补贴,无疑减少了营运车辆的损失,为车主提供了最直接的保障。当不幸发生事故时,营运车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授权鉴定,损失时间费的具体数额将由责任大小、时间长短等多种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