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牵乐容 时间:2021-09-05 04:01:22浏览147次
一、误工费需要出具工资发放表吗?
证明损失时间量的证据是收入状况的证据和损失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的证据可以包括:
1.具体收入水平数据;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时间损失的证据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出具医嘱,提出休息时间、营养护理时间的建议;
2.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伤者误工证明;
3、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延期的期限,用鉴定文书确定延期时间
二、包含项目
1.损失的时间费用包括:工资、资金、津贴、报酬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比如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伤误工,单位不得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的经营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在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来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应该作为损失的时间来补偿。
三、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损失时间费用的补偿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至于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这是一个执行问题。
2.无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误工费=误工费(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证明包括完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如果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数)*上一年度同行业、类似行业员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判断“相同或类似行业”的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同行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决标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统计数据为依据(引用统计部门),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当劳动者在非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不仅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还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财产,因此受害人可以按照规定要求相应的误工费用,误工费用将根据受害人发热的平均收入和误工的具体时间计算,也可以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