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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索要赔偿金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悟承志 时间:2021-09-05 04:21:21浏览91次

一、员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索要赔偿金?

无劳动合同员工工伤索赔的方式和正常员工一样,可以带相关资料到劳动局。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或者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要雇佣劳动事实的存在。

二、相关内容拓展

如何判断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已经形成?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花名册)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用人单位的招聘《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等招聘记录由劳动者填写。

(4)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明确工伤赔偿标准:也叫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死亡职工的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1)医疗费用

1.要求: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

3.备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无需到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

(2)交通、食宿费用

1.标准:具体标准由总体规划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3)康复费用

1.标准: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

3.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应由机构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

(四)辅助设备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量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5)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薪留职期限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薪留职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员工无劳动合同要求工伤赔偿是正常的。非正规员工或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单位不能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只要员工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有权要求单位配合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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