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壬春晖 时间:2021-09-08 22:21:38浏览103次
一、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会赔偿什么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
2.残疾赔偿
医疗费用、受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死亡赔偿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4.员工下落不明
应急抢险救灾中外出或者下落不明的劳动者的补偿项目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员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补偿项目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0%(生活困难);如果员工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为: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费: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为因工死亡无法工作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工业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为19109元,2009年为17175元)。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在索赔前,他需要及时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补偿项目一般为医疗费、补贴费用、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等。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