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玄寄灵 时间:2021-09-11 00:56:46浏览83次
一、工伤病退死亡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职工退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死亡的,享受《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待遇。工人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抚恤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疾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1、丧葬费标准: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人参保人员,按照其死亡的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人参保人员,按其死亡时的基本养老金计发8个月。
二、职工因工死亡待遇是什么?
因工死亡的福利主要有三种: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连续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为因工死亡的职工、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提供主要收入来源。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工业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失去享受待遇的条件;
2.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
4.被判刑的人正被投入监狱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员工因工伤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将来,如果他们自然死亡,他们的家人可以得到丧葬费和养老金。丧葬费为员工六个月工资,抚恤金直接支付给已故员工的近亲属。这种情况与因工死亡待遇不同,属于退休人员死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