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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农民交通事故计算误工费吗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帛子舒 时间:2021-09-11 20:31:50浏览83次

农民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延误

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因为残疾,你失去了工作能力。这时,你应该赔偿伤残赔偿金。从伤残赔偿金与损失时间的界限来看,即从伤残认定之日起,应当赔偿伤残认定前的损失时间,赔偿伤残认定后的伤残赔偿金。损失时间的时间计算。损失时间的计算时间应分为三类:一是不构成伤残或死亡;二是构成残疾; 第三是死亡。

(1)不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时间,从受害人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起至其康复时止(康复时间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当计算至伤残前一日。但治疗结束后合理康复期届满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的时间计算伤残时间,即至康复之日止。

(三)构成死亡的,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1)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等后续治疗费用,可在调解结案时参照季节标准计算。

(二)损失的时间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当事人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受伤致残继续损失时间的,损失时间可以计算至伤残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同级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运输费用

根据当事人及必要陪同人员因就医或转诊治疗,以及死亡事故处理涉及的死者亲属(不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以公务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频次一致。

农民在交通事故中损失的时间主要以当地实际工资水平为参考进行补偿。在损失时间的计算中,损失时间是第一条件,损失时间的计算界限是从事故开始计算的。由于农民收入不稳定,当地实际消费生活水平可以作为补偿损失时间的参考。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流失时间减少固.

个体工商户损失时间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失去时间”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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