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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无效死亡有无误工费,工亡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悟承志 时间:2021-09-11 20:11:51浏览105次

一、抢救无效死亡有无误工费?

抢救无效死亡通常不会浪费时间。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按照事故责任赔偿死者家属的损失。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误工费等。其中,医疗费用包括对死者的抢救费用。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从受伤到完全治愈(误工)期间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实际收入,因不能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

二、死亡赔偿

1、处理事故的费用。死者亲属也可以向责任人主张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该等主张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要的费用计算,凭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旅行住宿标准计算,并缴纳凭据。损失时间的计算,如果有固定收入,损失时间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根据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是,如果你超过60岁,你的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抚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应计算二十年。但是,如果你超过60岁,你的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4.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死者近亲属遭受的精神损害。

因为当事人已经死亡,损失时间的赔偿根本无法讨论,因为损失时间已经正式告一段落。如果当事人不是直接死亡,而是后期因为车祸导致病情急剧恶化,那么他可以要求赔偿从住院到死亡所损失的时间。但直接说,如果抢救无效死亡,损失时间的赔偿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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