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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是什么,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是什么意思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印炫明 时间:2021-09-12 12:01:53浏览131次

一、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是什么?

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工伤认定,30日后方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待遇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至申请工伤之日止,由企业承担。劳动者因工伤亡,在市医疗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救治手续。

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城镇户口、县(市)从业人员提供《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复印件;

5.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身份证》 《责任认定书》;

6.死亡或失踪

(1)提供死亡证明、丧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失踪人员再次出现的,提供单位证明;

(3)法院宣告失踪后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后失踪人再次出现,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赔偿调解书》。

7、有供养直系亲属

(1)提供劳动保险关系卡或支持关系证明及小一寸照片;

(2)提供《裁决书》和死者及供养人的复印件,以及当地派出所证明。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3.统筹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4.安装和配置助残设备的费用;5.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工伤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11、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2.劳动关系终止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不仅会影响其工作,还会给受伤人员的生活和家庭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工伤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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