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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标准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光夏之 时间:2021-09-15 01:42:05浏览101次

一、工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有两种方式。

1、固定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本应按期完成工作,但因医疗事故造成工作延误而损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补贴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报表为准,奖金按患者上一年度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的门槛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等私营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尤其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三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必须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合并使用。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农村村民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证明,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包括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临时工、短工、临时工)、家庭劳务人员等。均按发生医疗事故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计算。

二、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的《执行法》

民法总则

根据《关于几个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规定:“误工日期应当根据实际受损和恢复程度,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误工日期由两部分组成:患者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的休息天数。自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扣除。治疗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不疗养的,不计算损失时间。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经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计算误工费,即确定残疾后,残疾人不赔偿误工费。

民法总则

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认定工伤事故。一般来说,工伤事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工伤。如果伤员的工资标准较高,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就需要花费较高的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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