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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工伤看病期间工资待遇怎样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吉晏然 时间:2021-09-17 01:32:11浏览134次

一、合同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因工伤医疗暂停工作的,在带薪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缴纳的,所以即使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也不用害怕,可以直接将劳动者的信息上报给保险公司,所有费用由保险公司补偿。因此,雇主不必解雇工人,如果解雇工人,他们必须支付一系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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