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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让没用的股东退出,股东代位诉讼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21:38:02浏览118次

作者:周舫

4月27日,新疆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支付李政奎屯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资金,27名股东收到最后一批股东资金。到目前为止,在完成拍卖原李政公司的工厂设备及附属设施和收取债权的程序后,公司股东在公司法院系统提起的第一起公司解散案件成功结案。

奎屯李政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章程》公司规定的经营期限为10年。2005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和清算,但未能就具体事项形成决议。同年12月,股东会再次讨论公司解散事宜,但部分股东未签署决议,故未形成股东会决议。年底,公司停产,无法正常运营。2006年3月13日,李政公司八名股东作为原告,依法向第七农业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李政公司解散清算。

经审理,法院依法裁定,宣布解散,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指定清算组对李政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之后,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李政公司,依法查封了公司的全部资产,并将查封的资产移交给李政公司清算组,并对财产清算提出了具体要求。清算后,27名股东三次收到股权资本和近90万元的配股。最后一批股票的发行令人满意地结束了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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