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21:56:02浏览70次
核心内容:公司解散的程序是什么?公司解散是基于法律原因,摧毁已成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等。编辑五六懂法网向你详细介绍了公司的解散程序。
公司解散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者其他人。
被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或者因吊销许可证被解散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股东、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经股东会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应当在公司所在地宣布解散。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者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