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2 21:50:02浏览126次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因分立、合并等其他原因需要解散时,需要注意公司的具体解散程序。那么公司解散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公司解散的原因是什么?以下是五六懂法网在本文中介绍的。
公司解散的具体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者其他人。
被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或者因吊销许可证被解散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股东、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经股东会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应当在公司所在地宣布解散。
公司解散的事由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的;
5.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