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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条件和程序,证券公司解散的主要程序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09:34:02浏览68次

解散和清算的主要程序是:

(a)成立清算小组

证券公司因各种原因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一般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清算组可以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和通知应当载明首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二)确认清算财产

被清算公司的资产包括公司终止时的全部资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财产不是清算财产:已经作为抵押物的财产相当于被担保债务的部分;客户存放在证券公司的银行存款和结算准备金中相当于买卖证券资金的部分;证券公司发行的证券相当于代发行证券的部分;证券公司支付的证券相当于证券公司支付的证券部分。但是,抵押物价格超过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属于清算财产。

此外,在终止公告发布前6个月至终止日期间,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异常低价处理财产;

(三)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提前清偿未偿债务;

(5)放弃你的债权。

出现上述行为的,清算组有权收回公司财产,并将其作为清算财产进行记录。

(三)确认清算债权

清算债权是指清算人的财产请求权,在清算宣告前成立,可以公平清偿并强制执行。债权人在清算程序中发生的费用,不视为债权清算。

(四)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首先从清算财产中支付。其支出范围包括:

(一)清算期间职工的生活费;

(二)清算财产管理、销售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和审计评估费用;

(四)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的会议费用、清算公司讨债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此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5)债务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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