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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公司已解散能否做被告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17:04:02浏览81次

公司解散诉讼是指个别或集体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的诉讼,因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诉讼。1.公司解散诉讼原告:个人或集体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包括债权人在内的其他民事主体不具备原告资格,不能提起司法解散诉讼。二.公司解散诉讼被告:公司。原告以外的股东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或第三方申请参加诉讼。三、提起诉讼解散公司的条件(同时):1。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主要包括以下情况:a .公司两年以上未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b、股东表决时达不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且在两年以上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不能作出有效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c .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d .其他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2.公司的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很大损失。3.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4.公司解散诉讼管辖法院:1。地域管辖——公司住所地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个县、县级市或区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级以上市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解散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案件:公司解散纠纷六。判决的效力法院的判决对公司所有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的,提起诉讼的股东和其他股东均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判决支持股东解散诉讼的,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未了事务和财产,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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