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20:58:01浏览83次
股东是公司成立后整个发展过程中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很有可能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会因为经营理念的不合而产生冲突。此外,由于股权结构的缺陷,公司可能无法正常经营,导致解散。接下来,五六懂法网边肖将向您详细介绍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
股东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单独一名股东或者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若干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股东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基于下列原因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表决时,不能达到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作出有效决议,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4.公司经营管理存在其他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在并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以上四个诉讼中解散公司的原因,法律都有明确规定。除上述四种原因外,人民法院不受理股东以其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的解散公司的诉讼。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3.提出财产评估和清算方案。
4.分配财产。
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187条,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向职工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偿还公司债务;
(五)公司四次付款清偿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网友:请问律师,公司解散怎么赔偿?
律师:《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的,按照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有人认为因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当赔偿,与新旧法律不符。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原表述为“用人单位在本法施行前应当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应进行经济补偿《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5年上海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每年给予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司解散,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以前的补偿金应一并计算。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详细告诉你的关于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条件有哪些的情况。中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