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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的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或解散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3 21:54:01浏览62次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一直生存下去。如果一家公司面临破产,它将涉及公司的解散。那么,有限公司解散有哪些情况呢?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即行解散。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不需要股东会再作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投票反对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其股权。股东与公司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达到营业期限,但股东大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拟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解散公司的决议不能通过股东会形成。此时,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受行政处罚解散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由行政机关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或者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最常见的情况是公司自行停业,实际处于解散状态,但公司股东未按规定对公司进行解散和清算,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该公司因未能在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接受年检而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被法院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解散。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股东大会根据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作出决议。原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股东对股东会关于合并或者分立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股东与公司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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