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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大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怎么办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4 07:44:02浏览75次

剩余财产分配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企业解散后有剩余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分配剩余财产。那企业解散股东如何分配剩余财产呢?公司解散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解散清算过程怎么走?针对这些问题,五六懂法网边肖将解答你的疑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企业解散股东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法》规定,公司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在公司解散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是公司清算。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其基本任务和目的都是清算公司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这些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但法定清算受法院监督更为严格。解散股份公司,首先要确定清算人,即公司解散期间从事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的执行人。清算人产生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公司董事担任清算人; 第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清算人; 第三,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的主要职权是: (1)公司的全部财产由清算人保管和控制; (二)决定连带责任人名单,募集应当募集的股份资金; (3)按照正确的顺序识别和偿还债务; (四)将股本、财产和未分配利润返还股东,并按份额分配给应得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二、公司解散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认定解除劳动关系。从2008年1月1日起,经济补偿金按员工每年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个月进行补偿,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反之,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关闭或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从进入厂(公司)的职工个人工作中计算经济补偿金,每年补缴一个月,不足半年的补缴半个月。

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未提前通知的,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另外,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公司解散清算流程要怎么走

1.成立清算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者其他人。

被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

清算组工作结束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经股东会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宣布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应当在公司所在地宣布解散。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公司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者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解散股东如何分配剩余财产”的相关知识。对于剩余财产的分配,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和公司清算组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将有专业律师回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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