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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解散流程,股东申请公司解散流程

来源:公司解散作者:admin 时间:2021-05-14 09:10:02浏览104次

公司解散是相对于公司成立而言的,是指公司因各种原因停止生产经营,但不等于公司破产,法人地位消灭。那么,解散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公司解散的原因是什么,解散公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解散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解散主要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1、自愿解散程序是:

(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以严厉的特别决议执行;

(2)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监事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散登记,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后解散生效。董事、监事未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散登记的,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职权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注销公司设立登记。

2.强制解散程序是:

(1)董事会通知股东。公司解散后,除破产原因外,董事会应立即公告并通知股东,并以特别函件通知注册股东。因破产解散的,由法院发布公告。

(2)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因非破产原因解散的,董事、监事还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散登记。因破产原因解散的,由法院依职权进行破产登记。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自愿解散是指公司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解散。强制解散是法律或政府当局强迫的非自愿解散。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存续期间届满,只要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存续期间,一旦存续期间届满,公司将继续解散,除非公司依法申请延长存续期间;

(二)公司成立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公司的经营已经完成;

(三)全体股东同意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4)股东人数太少,达不到法定人数;

(五)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解散原公司;

(6)公司破产;

(7)由于法院裁决或政府主管当局的行政命令;

(9)公司在经营中遇到重大损害或特殊困难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公司解散程序因解散是否出于自愿而异。

三、公司解散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情况下,公司需要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被解散公司现有的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使其法人资格最终消灭。

2.该公司仍然存在,但它应该停止积极的商业活动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仅限于与清算有关的事项。

3.解散的公司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可以恢复

我国没有规定。在日本自愿解散的公司应在清算前由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恢复。德国也是。

综上所述,公司的解散过程可以分为自愿解散过程和强制解散过程。公司解散后,除公司分立、合并外,应当进行清算,停止生产经营。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你整理的解散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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