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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遗嘱继承如何处理,遗嘱继承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9 17:00:06浏览58次

遗嘱由死者传给继承人,包括房地产,如房屋。今天网将讨论“遗嘱继承房屋纠纷”问题。我想你也想知道有关房屋继承纠纷的相关问题。为此,编辑准备了很多材料。一起向下看可能对你有帮助。

一、房屋继承转让如何办理

1.继承人如需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继承转移,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提交的材料包括死者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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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如果是遗嘱继承,还需要被继承人公证遗嘱。

3.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原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原件、继承或遗嘱公证书原件、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等。

4.如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新的房产证就会出来,并按时领取。

第二,如果有房屋继承纠纷,我该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份额的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一些特殊的人,比如继子女和同居者。如果发生纠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1、继子女和被收养子女有相同的财产继承权

有关条例规定,"如果被收养人履行了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时对亲生父母有更多的赡养,他可以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获得亲生父母的适当遗产。因此,继子女和被收养的子女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

2、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死者负有更多义务的人可以获得适当份额的遗产。他们享有的不是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通过互助出生的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权利。因此,如果他们与死者生活多年,他们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3.婚姻期间继承的遗产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只有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的丈夫和妻子的财产。因此,如果在遗嘱或合同中就某些资产达成了特别协议,则应根据商定的条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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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网站编辑总结的关于如何处理遗嘱继承中的遗产纠纷的相关知识。文章中有相关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仍然有问题和不明白,欢迎你在这个网站上咨询律师。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你也可以在这个网站上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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