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12-29 10:00:06浏览85次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它要求立遗嘱人在公证人面前立遗嘱,然后公证人将证明遗嘱的内容和立遗嘱人的签名。一般会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处置财产的名称、数量和地点;
(四)财产分配和相关事务处理的决定;
(5)如有遗嘱执行人,亦须注明遗嘱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地址;
(六)立遗嘱的日期和立遗嘱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指纹。
公证遗嘱有以下优点: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篡改或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申请遗嘱公证的公民应当亲自向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果当事人不能轻易移动,他们也可以要求公证处指派一名公证人到立遗嘱的地方。
申请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置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
(3)起草遗嘱。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根据需要对遗嘱人进行调查,发现下列问题:
(a)立遗嘱人本人的基本资料,包括其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等。以及遗嘱受益人的基本信息;
(2)立遗嘱人和受益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3)在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是否有任何人因为没有生活来源而依赖立遗嘱人谋生;
(四)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归立遗嘱人个人所有、夫妻共有还是他人共有;
(五)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否来源于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立遗嘱人是否在威胁、胁迫、欺诈等情况下违背自己的意愿决定处分财产。
公证人员在审查有关材料、询问当事人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如果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出具公证书。
精华阅读: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效力,遗嘱扶养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遗嘱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人和扶养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因此,遗嘱扶养协议是现实生活中处理继承和扶养关系的一种常见的法律方法。那么遗嘱支持协议应该包含什么呢?以下是网站编辑的详细解释。遗嘱支持协议应该包含什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能在遗赠人和扶养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成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损..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