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国家民委张继康,卫生部、国家民委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

来源:继承法规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7 15:54:02浏览123次

卫生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在恢复和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展我国民族医药,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民族医药的历史发展

民族医药是中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自己的医学特征。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藏族医药、蒙古族医药、维吾尔医药、傣族医药等民族医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自己的理论体系,为疾病的防治和民族的健康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藏医药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这是西藏人民在青藏高原抗击疾病的经验总结。

到了八世纪,出现了《月王药诊》、《四部医典》和其他作品。现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约有400名藏医。

蒙医在藏医《四部医典》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民族文化和医疗实践,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自己特色的蒙医。目前,约有2750名蒙古医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青海、新疆等地。

维吾尔医学在总结南北天山和塔里木盆地疾病防治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中外医学的优点,形成了自己的医学体系。目前,乌鲁木齐、喀什、和田、吐鲁番约有230名维吾尔医,足迹遍布天山南北。

傣族医药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州。它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用傣语写成的古代《北野经》中有药物、方剂和制剂的记载。西双版纳被称为“瘴气区”。傣族医生利用当地丰富的草药资源,积累了丰富的抗病经验。目前,这两个自治州归全民所有。

有12名戴医生在这个单位工作。

各类民族医生充分利用当地的药物资源,采取因地制宜的做法。它们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方面有许多独特的特点,很受当地人的欢迎。

二、解放以来民族医药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建国初期,随着民族工作的发展,民族医药也有了一定的发展。1951年12月生效的《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曾指出:“使用草药土方治疗疾病的国家医生应该团结起来,尽可能地提高。”20世纪60年代初,实行了“调整、巩固、丰富、提高”的八项政策,各少数民族地区恢复了发展。

国家医学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然而,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民族医药被视为“封建迷信”,民族医药人员被贴上“鬼魅”的标签,大量珍贵的民族医药文献在“破四旧”中被烧毁,民族医药遭到极其严重的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有关省、区在整顿过程中普遍重视“抢救民族医”工作,民族医药有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为提高少数民族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关省、自治区组织了培训少数民族医务人员的学习班和进修班,建立和充实了一批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医学教学和科研机构。西藏

自治区扩建了西藏医院,新疆成立了维吾尔医学研究室。

精华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继承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共五章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有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日期:1985-0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执行日期:1985-10-01 时..点击阅读

相关省份和地区也发掘、整理、编辑、翻译和出版了一批民族医药作品。但是,由于左派的深刻影响和民族医药工作中的“债务”过多,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a)缺乏理解和关注。少数民族人民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民族医药在预防艾滋病中的历史作用

(2)国家医疗队后继乏人,民族医药濒临灭绝。在新疆29位著名的维吾尔族老医生中,12位年龄在71岁至80岁之间,9位年龄在81岁至90岁之间,8位年龄在90岁以上,在过去的三年中已经死亡。西双版纳傣族医生182人,其中84人年龄在61岁以上。青海仅存的著名民族医有

七个。四川甘孜只有四个人。一些著名的老民族医生在获救前就去世了。对这些活着的少数民族医生的抢救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猜你喜欢

HOTRANK

最新标签

NEWSTAGS